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来说,每个阶段都非常重要,怠慢不得。
然而,在与患者家属沟通中,我们发现大部分患者家属对于病人服用药物的变化不太在意。
既而导致医生无法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患者用药后的真实病情,从而影响患者的诊治和康复。
以下为精神疾病患者用药时常见的4大误区,作为家属应需警惕!
精神疾病患者用药4大误区
1、抗精神病药物能解决一切
由于精神疾病的病因、表现、治疗、预后等均有别于其他疾病,不少精神病人或家属仍寄希望于医生开药服用便能治好精神心理疾病。
而未认识到心理社会因素在精神疾病,尤其是在神经症、反应性精神障碍等疾病中的重要作用。
认为医生只要用药物就可以帮助患者解除失眠、烦恼、紧张、焦虑、抑郁等症状。
殊不知,药物虽可缓解一些症状,但必须与心理治疗相配合才能发挥最佳效能。
2、不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也能解决问题
随着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但一部分人却过分看重心理治疗的作用,他们认为病人所存在的障碍仅仅是心理问题,而不是精神疾病,因此不愿服用药物。
这样势必导致病情逐渐加重,影响治疗效果。
3、频繁更换医生及药物
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一类的精神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其自然规律,当处在急性发展的时期,即使做到及时地接受治疗,药物起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大致需要2~4周。
医生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有无躯体疾病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因此,大部分患者不可能马上控制住病情。
有的患者家属求愈心切,对医师怀疑、指责,对治疗进行不合理的干预,频繁更换医生。
有些家属听说某药对某病有特效,就反复要求医生给病人换用某药。
实际上,精神科用药有其规律,一般药物应用6~8周无效后,而且在足剂量的基础之上,才考虑换用其他药物治疗。
4、抗精神病药物吃两三个月就可以
对于初次发作的精神病患者来说,通过药物、心理等综合治疗,约有70%~80%病人能够达到临床痊愈,即病人精神症状消失,恢复病前的工作和学习能力。
初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系统治疗痊愈出院后,如不维持治疗,第一年的复发率约50%,第二年的复发率约75%,第三年约90%。
维持治疗的时间当前尚没有公认的标准,目前在精神科一个新的认识是:
在维持剂量的基础上,患者自身能耐受,无明显的药物副反应(包括躯体的及实验室检查)则可长期维持治疗。
但不少首发的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对此不理解,往往不愿承受长期服药的麻烦。
或不能忍受药物的副反应,或心怀侥幸等等而不愿接受长期维持治疗,待病情复发时则悔之晚矣。